11月27日,四川省应对新冠 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 监管组成员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健委以及成都 海关六部门联合召开四川省冷链 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通报会,对各部门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情况作了通报。
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柯庆,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张洪,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学,省卫健委疾控处处长曾令和,成都海关动植物和食物检验检疫处副处长刘良,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吴锐分别对打击涉疫犯罪、全省冷链物流渠道疫情防控、全省商务领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消毒、进口冷链食品通关信息溯源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以及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进行了通报。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安厅指令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协作配合做好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检查监管。截至今年10月,省公安系统共破获涉疫刑事案件554起,打击处理544人,其中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诈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涉疫刑事案件。
交通运输厅重点从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做好应急事件处置五个方面全力做好本地区冷链物流渠道防疫工作。
商务厅认真履行商务部门职能职责,扎实做好省级政府储备肉管理工作,加强农产品市场设施建设,并提前部署商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我省目前唯一一家省级政府储备肉承储企业——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储备肉新冠病毒检测。截至11月25日,共抽检冻猪肉、冻牛肉、冻羊肉共计10批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防范新冠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卫生健康部门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售卖海鲜和肉类市场(超市)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督促落实环境清洁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截至目前,流入省内的涉疫冷链食品密切接触人员、环境、车辆、货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成都海关坚持人物同防,强化源头管控,做好监测检测,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进口商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各项防控措施,毫不松懈做好关区口岸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吴锐通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防范出现输入性疫情。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联合卫健、交通等部门制发《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紧急会议,研判风险,部署安排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二是全面排查,妥善处置应对。指导涉疫冷链食品流向地开展排查处置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环境、车辆、货品进行核酸检测。截至目前,流入省内的涉疫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根据流向追溯,相关食品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加强督查,推动责任落实。11月13日至18日,联合相关部门,组成11个督查组,对21个市(州)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场检查点位197个。对发现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好,冷链食品来源、去向掌握不准,不熟悉防控技术指南、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从业人员未严格按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推进信息化追溯,强化风险管控。11月6日,建成并上线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川冷链”),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录入冷链食品来源、流向、消毒、储存、运输车辆等信息,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追溯。目前,川冷链平台登记备案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近1.2万余家(入川首站企业431家),冷链运输车辆近500辆,冷链食品信息近2000批次。
吴锐表示,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聚焦冷链食品,突出首站企业,强化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川冷链”系统建设应用推进力度,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认真落实消毒、防控等措施要求,并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推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追溯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经营主体,将依法依规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健委以及成都海关相关领导出席会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大媒体参加会议。